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記者廖千瑩攝)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數位經濟時代來臨,新興商業模式崛起,包括電子商務、物聯網、共享經濟等,為了因應數位經濟下衍生的競爭議題,公平會內部成立數位經濟競爭政策小組,擬針對數位經濟下新商業模式,及早訂立相關競爭原則規範。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說,一般數位經濟下衍生的競爭議題,影響有兩大塊,包括限制競爭,這部分與企業的市場力有關;另一部分則是不公平競爭,這部分公平會早就在管,例如不實廣告,透過現有法規就能處理。
黃美瑛強調,公平會擬成立小組,研究國內外數位經濟下新商業模式,及早了解可能處理模式,看看有沒有規範準則,不過前提是規範對象要是合法進來;再者,若看數位經濟下產物,包括網購平台、行動支付都是,其中都可能衍生競爭問題,例如當某一家特別大,就要注意是否有限制競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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