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彰銀案財部再聲明「台新金無權要求公股停止徵求委託書」

2017/05/19 22:56

彰銀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財政部今天發出聲明,指台新金無權要求相關徵求人停止徵求委託書。(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彰銀案風波不斷,高等法院日前判決財政部應支持台新取得過半董事,財政部晚上發表聲明表示,台新金今函彰銀第25屆董事選舉徵求人立即撤回及停止徵求行為等,但財政部與台新金的訴訟判決,效力僅及於財政部,並不及於泛公股,並無拘束公股銀行的效力,因此台新金無權要求相關徵求人停止徵求委託書,請台新金尊重彰銀股東依法辦理委託書徵求。

財政部並重申,目前彰銀股權結構大幅變動,與2005年大相逕庭,且以台新金控持有22.5%股權,即取得彰銀過半普通董事席次之合理性,忽視股權實力及比例原則,限縮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益;財政部基於維護彰銀廣大股東權益,將於收到高等法院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即前述判決尚未確定,財政部自不受該判決之拘束,無所稱提名行為與所謂契約義務不符的問題。

財政部強調,泛公股徵求委託書是基於股東的權利,依法進行委託書徵求,台新金上述作法已涉及干擾股東委託書徵求問題,非常不妥。 財政部並表示,籲請認同財政部立場的彰銀股東,支持財政部及泛公股候選人於6月16日的董事選舉順利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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