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管會開鍘! 永豐金董座何壽川遭解職

2017/06/19 13:49

已經遭法院裁定收押的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今天被金管會勒令解職。(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永豐金控涉及三寶超貸等弊案,董事長何壽川昨日更遭收押禁見;金管會今天也宣布對永豐金的裁罰,除了勒令解除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職務,及停止永豐金總經理游國治職務。

三寶案可細分為「三寶J&R超貸案」、「三寶可轉債案」及「三寶Star City案」;其中,金管會在4月上旬,已先對三寶J&R超貸案部分,開罰永豐金1千萬元,今天則是對另外2案開罰。

儘管檢調尚未起訴永豐案,不過,根據掌握的證據及事實認定,裁定永豐金不具負責人適格性,因此,勒令永豐金解職其董事職務。

其實,何壽川並不是第一位尚未被起訴就遭解職的金控負責人,2005年因為博達掏空弊案,時任國票金董事長的林華德,也遭到勒令解職。

據《金控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第3條第13項規定「有事實證明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的活動,顯示其不適合擔任金融控股公司的發起人或負責人」,就可以解除金控負責人職務。

依規定,若遭到金管會「解職」,被處份人在5年內,不得轉任金融業重要職務。

其實,早在5月中旬,金管會赴財委會備詢,面對立委質詢永豐金涉及多項弊端,金管會就已經回應,若相關事證為事實,一定嚴懲,最重不排除解除永豐金負責人(何壽川)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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