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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太陽光電案件全國最高 收入與理想仍有落差

2017/08/04 14:24

今年1到6月校園種電的售電收入約1700萬元。(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政府目標2025年邁入非核家園,20%使用再生能源,目前再生能源約占4%到5%,從去年1月到今年7月為止,台電各區處別受理太陽光電申請案件數字,彰化區排名第1全國最高,屏東區緊追在後,彰化人對製造乾淨的再生能源,貢獻度超越其他縣市。

彰化縣推動校園種電,目前尚在執行階段,太陽能發電案場尚未全數完成。(記者張聰秋攝)

根據台電統計,全台8個區處別,受理民眾、民間團體和公家機關團體,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案件,以彰化區1080件最高,其次是屏東區1047件和台南區839件,在受理案件當中,已經完成簽約和完成裝表併聯,前3名同樣是彰化區、雲林區、台南區。

雖然因雲林縣開發太陽光電起步得早,目前全台已經正式購電的案件數,也就是說,有實質售電收入,前3名分別是雲林723件、彰化720件、台南589件。但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業務經理張火城表示,目前彰化縣投入太陽能發電的熱忱度,全國最積極,申請和已簽約及已併聯都是全國最高。

據了解,國內目前太陽光電的開發模式,由民間和機關團體學校提供空間,讓國內太陽光電業者施設太陽能板發電系統,業者再把電力賣給台電,賺取售電收入,而民間和機關團體則收取固定租金,或是收取業者售電收入回饋的錢,業者賣電給台電,又分全額躉售和餘電躉售,前者電力全部賣給台電;後者用剩餘的電力再賣給台電,國內電價每度約2元到3元不等,比台電向業者收購浮動電價的4.8元還低,所以,目前國內多數簽約案件大都採取全額躉售。

彰化縣推動校園和機關學校種電,總裝置電力預估容量是50MWP,換算KW則是5萬KW,而1度為1小時1KW,5萬KW是5萬度,以5萬度乘以全年總日照時數1600小時,50MWP可創造1年電力達8000萬度,若以每度電價4.8元估算和業者回饋比例24.3%估算,1年約有9331萬2000元售電收入挹注縣庫,如此與縣府一開始宣布,將有太陽光電收入1億元挹注縣庫吻合。

不過,不少民眾質疑,1億元售電收入能夠如願嗎?有民眾說,縣府宣布,今年1到6月,售電收入已有1700多萬元,預估到今年年底,種電完成容量預估可約31MWP,售電收入就有6200萬元,果真有6200萬元,還是與1億元差了3800萬元。

台電評估預估容量都是太陽能板最大效能的容量,但影響太陽板產電電力效能因素太多,空間大小、天候、設備、年限和維護好壞,用最大效能去評估收入,理想與現實有出現落差。

依照台電算法,若以縣府預估今年年底裝置電力容量31MWP,售電收入約5700萬元,除非可達33MWP,售電收入才可能達到6200萬元,也就是說,縣府若要在種電計畫創造1億元產值,就要再設法把裝置電力容量再拉高,且拉高到至少超過50K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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