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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佳持股台新金傳逾10% 顧立雄:若屬實未申報可罰

2018/04/11 11:47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右)今表示,會主動去了解,若寶佳集團持股已逾10%,就應該前來申報,不然依罰則可限期處分超過10%部分持股或處以最高1000萬元罰鍰。(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對於媒體報導,加計寶佳資產、其轉投資的源通投資及寶佳集團董事長林陳海本人對台新金持股,已逾10%。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於財委會受訪時表示,會主動去了解,若持股已逾10%,就應該前來申報,不然依罰則可限期處分超過10%部分持股或處以最高1000萬元罰鍰。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於立法院財委會受訪。(記者吳佳蓉攝)

有媒體報導,寶佳資產目前持股台新金9.6%左右,寶佳資產轉投資的源通投資則持股台新金約2%多,林陳海本人也持有低於1%的台新金股票。加計同一關係人持股已逾10%,依法須向金管會申請,做大股東適格性審查。

對此,顧立雄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寶佳集團申請,會主動去了解,是否真有持股逾10%的情形。若有超過,寶佳集團應來申報,否則金管會可依法要求,限期處分超過逾10%部分持股,或是超過10%部分的股權無表決權,也可以處以罰鍰,罰鍰金額最低200萬元,最高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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