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遭轟對學校搶錢 台電:已給超用電力優惠

2018/04/28 10:28

北市學校用電超量遭罰,台電澄清是為維持整體民眾用電安全,已提供學校電費優惠及超用彈性。圖為台電人員以設備監測用電情況。(台電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夏天到用電增,校園也不例外,北市議員昨轟台電對校園搶錢,台電則澄清,超用加計費用是為維護全台整體用電安全,且台電已對學校放寬超用5%免加計超約附加費,若學校舉辦大型活動,也有其他彈性作法。台電強調,並無外界指稱的「巧立名目亂收費」。

外界關注北市部分學校用電超量遭罰,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昨在議會指出,學校夏天的用電量增加,若超過與台電固定契約用量會被罰,106年度北市162校共被罰2000萬,若要向台電申請調高契約用量,需繳「路線補助費」,質疑台電巧立名目亂收費。

台電澄清,針對增設冷氣電腦等造成經常性的用電增加,學校可向台電申請契約容量變更,而對於舉辦畢業典禮、運動會、或校慶等臨時性活動造成用電飆高,也有申請臨時用電的方便作法,避免超約用電。台電也對學校有放寬超用5%免加計超約附加費的彈性,可增加校園用電彈性空間。

台電表示,學校除享有電業法規定的電價優惠外,也可參加節電獎勵活動,省電可獲得獎勵金,另外,若學校參加需量反應措施,夏季下午1點至3點節約用電,將享有電費折扣。台電進一步指出,各服務處所皆可協助學校盤點評估適當的用電容量,提高校園用電管理效能。

台電強調,為了預防用戶用電超出其申請契約容量可能影響供電安全,須就超用部分加計電費,避免系統超載、維護大眾用電安全。台電指出,此為電力公司的普遍做法,有其必要,更與所謂「巧立名目收費」無關,台電也樂於進一步溝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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