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用住宅補申請 延至11/30

2016/11/10 06:00

本報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羅添斌、蘇芳禾/台北報導〕地價稅本月開徵,自用住宅為千分之2,非自用住宅稅率為千分之10,差距非常大,今年度申請自用住宅作業已在日前截止,但因為民眾反應踴躍,行政院昨天召開記者會,宣佈將自用住宅的補申請案,延到11月30日止。

行政院昨召開記者會,說明105年度地價稅開徵及因應措施,行政院及財政部宣佈,凡在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使用標準的民眾,今年原已截止申請,放寬到在11月30日前可以去補申請,今年度就可以適用;如果是在9月22日以後才符合申請條件者,補申請後,只能在明年度才能適用。

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說,財政部先前已函請各地方政府受理補申請案。另對於民眾反應地價稅負擔太重,增加太多,可不可以分期繳納?蘇建榮說,也已授權地方政府,可視其財政狀況,決定是否採取分期繳納的措施。

至於有多少民眾是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卻沒有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說,今年已有11萬戶提出自用住宅地價稅申請案,全國還有多少符合條件但沒有申請,賦稅署並沒有資料。

但她舉台中市政府日前對台中民眾做出統計為例,台中有約1萬5000戶是符合條件但沒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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