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永豐金違貸案 檢聲押副總陳佳興

2017/07/16 06:00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超貸案,14日再度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其他涉案人到案,調查員將扣押的證物搬進北機站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違法放貸案,上月收押永豐金控前董座何壽川等三人,前天再度指揮調查局發動第二波行動,除搜索永豐金總部,並約談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陳的張姓秘書及黃姓副總等三人。檢方昨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涉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陳男,張、黃兩人為證人,訊後請回。

檢方昨上午近七時許聲押陳男,相關卷證近十一時送交法院,陳男委任律師下午邊影印、邊閱卷長達六小時,聲押庭晚間十時才開,漏夜審理中。

其實在六月十八日檢調首波搜索行動,陳佳興就在約談名單中,當時訊後以證人身分請回,但檢調整理相關卷證資料後發現,陳男除永豐金副總、營運總督導身分外,還擔任子公司永豐金租賃公司董事、永豐金香港財務公司董事,懷疑陳男受何壽川指示,違法放貸給三寶建設成立的境外紙上公司,因此檢調前天二度約談陳男時,將他轉列為被告。

檢調調查,何壽川涉嫌自九十八年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公司(Grand Capital),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五十三億元。何另涉嫌運用永豐餘及元太科技,各以八五○萬美金(約新台幣二.六億元),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實為投資三寶董事長李俊傑位於中國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被質疑利用複雜的財務操作「錢」進中國炒樓。

此外,一○二年永豐金與台銀共同主辦無抵押貸款四.三億美金(約新台幣一三一億元)給Star City等四家三寶集團的紙上公司,檢調也將一併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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