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例一休」怎麼修? 工總商總版本鬧雙胞

2017/09/16 06:00

工商團體版的勞基法修正草案進入最後確認階段,但商總昨晚突然自行公布版本,引發版本鬧雙胞爭議。(資料照)

六大團體已協商獲共識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一例一休」怎麼修,工商團體版本鬧雙胞。工商團體版的勞基法修正草案進入最後確認階段,尚未正式對外公布;但商總昨晚突然自行公布版本,且與六大工商團體的協商版本不同,主要是商總認為休息日加班費讓步太多,只願接受二倍薪資,且每月加班工時要求增至五十四小時,採六個月總量管制,也高於工總版本。

包括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中小企業總會、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電電公會等六大工商團體,上週由理事長出席討論勞基法修正版本,傳出已達成共識,只待各公會簽署。這份由工總負責協調統合的版本尚未對外公布,但內容已流出。

工總版本的修正重點有六,包括:休息日加班費改為上市公司二.五倍、中小企業二倍;每月加班工時則由四十六小時放寬至六個月三百小時總量管制,單月不得超過六十小時。

商總昨晚突自行公布版本

不過,商總昨晚公布的版本,僅願接受休息日加班費二倍,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則要求從四十六小時提高至五十四小時,也採六個月總量管制,等於半年內最多可加班三二四小時,較工總版本多出二十四小時。

另外,更換班次的休息時間,工總版本建議由原訂「至少休息十一小時」改為「經勞資協商可加減三小時」;商總也不同意,只願接受「更換班次應給予『適當休息時間』」。

商總:需求不同 工總:尊重

工商團體版本鬧雙胞,工總表示,對商總版本「尊重並樂觀其成」。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說,推出自己的版本也很無奈,因為商總旗下有一百四十多個公會,經過一年多的協商已達成共識,「就是休息日加班費二倍,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五十四小時,如果同意工總版本,我會被旗下會員罵慘,都來跟我抗議」。

賴正鎰指出,工總的版本主要是針對製造業,製造業每一家的問題都差不多;但商總是各行各業都有,需求大不相同,「服務業有我們自己的困難,因此不得不提出商總版」。

一位不具名的公會理事長表示,工商協進會、中小企總、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及電電公會均已同意工總版本,「商總走自己的路,應是基於旗下會員的壓力」,但還是要務實考量在立法院過關的可能性,適度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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