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
行政院長賴清德甫上任即宣布軍公教加薪3%,這個送給軍公教人員的240億元大禮,卻因中央僅補助14縣市,財政有餘裕的六都、新竹市、金門縣不予補助,引起相關縣市不滿,陷入「加薪誰買單」的爭議。
新北市政府日前呼籲,中央應依慣例補助六都,並以2011年軍公教加薪為例,強調當年中央有補助。確實,2011年軍公教加薪,中央對各縣市都有補助,但兩次加薪宣布時機不同,2011年馬政府4月下旬宣布7月起加薪,地方政府預算早通過,因此由中央負擔經費;這次中央宣布明年起加薪,地方政府預算尚未通過,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金門縣政府批評中央「懲罰財政模範生」,乍聽之下有些道理。不過,翻開審計部的總決算審核報告,金門縣政府1年歲出決算約120-130億元,累計歲計賸餘卻超過160億元,財政相當寬裕;何況,金門縣也不是沒占中央的便宜,例如金門酒廠透過將盈餘捐給縣政府的方式避稅,讓中央1年少收約10億元稅收。
軍公教加薪應由中央補助或地方負擔,「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最終都是納稅人買單。政府希望軍公教加薪帶動民間企業加薪,但根據主計總處調查,2011年僅有14.3%廠商因考量「軍公教待遇調整情形」而調薪,軍公教加薪的帶動效應有限。因此,政府既然決定為軍公教加薪,至少要拿出讓人有感的績效,才對得起出錢的納稅人。(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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