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柯P傻傻分不清 第3方支付與電子支付不同

2017/09/25 06:00

「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涉及金流儲值業務,主管機關是金管會,整個事件從頭到尾都跟「第三方支付」無關。(資料照)

電子支付涉金流儲值 金管會要求記名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前陣子開罵金管會阻擾悠遊卡申請第三方支付,卻被金管會回嗆根本沒提出申請。其實,「第三方支付」不可儲值、不能移轉資金,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但「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涉及金流儲值業務,主管機關是金管會,整個事件從頭到尾都跟「第三方支付」無關;悠遊卡公司想以既有的「電子票證」執照,申請可用無記名帳戶的網路交易,但金管會則要求悠遊卡公司應申請、採記名的「電子支付」執照。

「第三方支付」開放已久,是指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透過一個中立的支付平台,為雙方提供款項代收代付服務;也就是買方把錢交給第三人,等收到商品後,第三人才將錢給賣家,以確保交易安全。較知名像是YAHOO的YAHOO輕鬆付或永豐銀的豐掌櫃等。

「電子支付」是除了第三方支付的代收代付外,還包括「收受儲值款項」、「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範圍比第三方支付更廣;至於「電子票證」、又稱為電子錢包,這是可提供小額儲值的支付工具,像大家所熟悉的悠遊卡及一卡通等。這三種支付工具可適用範圍最多的是電子支付。

因電子支付是由第三方支付發展而來,但增加儲值及帳戶移轉等業務,有不少人仍習慣以「第三方支付」稱呼「電子支付」,但兩者並不相同,不宜混著使用。最新的例子就是柯P開罵金管會阻擾悠遊卡申請「第三方支付」。

實際上無論採用「電子票證」或「電子支付」,從頭到尾都跟「第三方支付」無關。為避免名詞混淆,金管會提出的「電子支付」比例過半計畫,也已正名為「電子化支付」;只要非現金的支付工具,包括信用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行動支付等,都屬於「電子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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