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央統籌款超徵 地方年關領135億紅包

2017/10/09 06:00

近10年中央統籌稅款 超/短徵情形

營業稅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

統籌款連4年超徵逾百億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根據財政部國庫署估算,受惠營業稅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保守預估今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可望超徵一四三億元;按規定,其中一三五億元將於明年初按比例分給全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做為年關大紅包,適度挹注地方財政。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營業稅、所得稅、貨物稅及土增稅,會依照前一年訂好各稅收入預估數,計算可發放金額,按月發放給地方政府;當上述四項稅目有超徵時,超徵金額也將於隔年一月中旬年度決算後,加碼發放。

舉例來說,去年地方政府就受惠中央統籌稅款超徵,而獲得一○六億元大紅包;依照統籌分配稅款公式計算,其中以台北市領到十八.○七億元最多,新北市十三.二五億元次之,連債務超限的宜蘭縣及苗栗縣也各領到一.一八億及○.八五億元。

國庫署統計,觀察今年前三季中央統籌稅款實際收入為二○○一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七十一億元,其中成長最大稅目為營業稅,比去年同期大增七十三億元;此外,土增稅(不包含直轄市部分)也成長五億元,所得稅及貨物稅則分別較去年同期微減四億及三億元。

國庫署官員表示,以目前至第三季表現推估,預估今年全年中央統籌稅款約可超徵一四三億元,扣除需保留用於支付政府緊急事項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後,其餘一三五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預計明年一月底、二月初加發給縣市政府。

官員指出,從二○一○年以來,每年中央統籌稅款皆呈現超徵,最少超徵四億元、最多曾超徵二○七億元。今年統籌款預估可再超徵,且是連續第四年超徵規模逾百億,有助於降低地方政府債務負擔;不過仍要提醒地方政府開源節流,謹慎做好財務規劃及債務管理,不要過度仰賴統籌稅款超徵紅包,以免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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