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浮洲宅爭議 日勝生再判賠10戶1億

2017/11/24 06:00

浮洲合宜住宅(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前年因四級地震出現裂痕,A二及A六區一樓十四位承購戶為此提出集體訴訟,一審共獲賠一億五千多萬元;事後A二、A三及A六區十戶也提起訴訟,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這三區都有建物基礎角變量過大等瑕疵,且無法回復,昨判日勝生應返還一億○一五五萬餘元價金,可上訴。

主張非合宜戶 不適用退場機制

據查,浮洲合宜住宅分為A二、A三與A六區,共有四八三一戶,其中一樓店鋪三七六戶是市價買賣,非屬合宜宅;地震發生後,十四戶一樓承購戶認為建物有瑕疵,要求解約,但日勝生認為一樓沒有合宜宅十年內不得轉售的預告登記等限制,不適用退場機制,予以拒絕,結果雙方鬧上法院,一審由承購戶勝訴,共獲賠一億五千多萬。

本次另有十戶一樓承購戶提告,建商當庭仍主張一樓店面不是合宜宅,非社會福利之一環,且該建案的建築設計、結構等都是委託具國家證照者負責,日勝生僅負責營建,而經鑑定,建物裂痕是結構技師計算疏失,並非蓋屋時偷工減料,修補後也安全無虞。

不過法官認為,這三區在設計、興建時,並未考量到角變量須小於兩百五十分之一之規定,雖然建物經修補後能符合強度標準,但角變量標準仍未達成,此部分在技術上無法補正,明顯不符建築技術規則要求的情形,因此判准住戶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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