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當銷售售TRF 七銀行違法送辦

2018/04/26 06:00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將出席法案審查。(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立院財委會昨邀金管會報告「銀行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業務檢討」。金管會表示,銀行銷售TRF商品共賺取權利金及手續費等利潤約一三二億元,但因為不當銷售行為,導致必須打呆帳等,認列虧損金額達一八九億元,也就是不賺反賠五十七億元;更有七家銀行因協助客戶偽造財報等,遭到移送法辦。

TRF是一種高複雜性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期間多為一至兩年期,銀行與客戶雙方約定執行價格,每月進行比價、按名目本金進行結算,並以累計獲利為出場條件。

立委盧秀燕質詢指出,銀行亂賣TRF商品造成很大爭議,金管會多次開罰只有一.○四億元,若與銀行賺取利潤一三二億元相較,等於被罰不到百分之一,這樣銀行幹嘛遵守規定?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不能只單看銀行賺取多少利潤,還要看銀行提備抵損失及轉銷損失,加起來其實是賠錢的。

盧秀燕追問,若相較於兆豐紐約分行被美國開罰五十七億元,我們罰這麼多家銀行卻只有一億多元;顧立雄回應,裁罰金額是因銀行法最高額度有限制,金管會已提出修法,未來銀行最高罰鍰上限將從原本的一千萬元、提高到五千萬元。

顧立雄強調,目前銀行承作TRF商品僅剩下四億元,已大幅萎縮;因考量市場對TRF商品仍有避險需求,金管會今年四月初已重啟銀行承作TRF業務,銀行與客戶TRF爭議案件和解進度,已達金管會要求就可承作,目前已開放五家銀行。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