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浩鼎案開庭 翁啟惠︰產業因此停滯不前

2018/04/26 06:00

浩鼎案昨開庭,翁啟惠對外發聲明澄清。(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依貪污罪起訴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與浩鼎公司董座張念慈,翁啟惠昨赴士林地院出庭時,再次對外聲明他沒有犯法,並批台灣輿論謀殺了一位中研院長,將讓國際優秀人才不再返鄉貢獻,產業也將因此停滯不前,「已非『痛心遺憾』4字足以形容!」

「輿論謀殺了一位中研院長 台灣又獲得什麼?」

翁啟惠昨在聲明中重申,他沒有參與技轉談判,也從未簽署任何技轉合約,更無接受浩鼎任何報酬,不構成利益衝突、利益迴避及揭露持股等問題,僅是以「創作人」身分接受智財處徵詢,並表達技術上的專業意見。

翁強調,浩鼎與中研院原本就有產學合作,中研院交付的材料都有依據,也是浩鼎應得的權益,並不需要他多此一舉指示,且浩鼎為取得材料試用,還多支付了400萬元,也非無償取得。

翁也表示,檢察官所指的1500張浩鼎技術股,事實上從未發行,而他女兒名下的3000張股票是用家族理財基金購買,此外,浩鼎案授權金從2500萬元談到超過5700萬元,大幅增加國庫收入,「到底圖利了誰?台灣輿論謀殺了一位中研院長,台灣又獲得了什麼?」

士院昨傳喚中研院時任智財技轉處主任梁啟銘與處長楊富量作證,兩人均證稱技轉案雖會徵詢創作人意見,並將談判進度知會創作人,但實際上全由他們主導、決行,翁啟惠從未以院長身分指示或介入。

檢方過去起訴指出,張念慈為取得翁啟惠的醣分子酵素合成法技術,2011年以1500張浩鼎技術股與翁達成期約賄賂,隔年12月再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則以女兒帳戶為人頭收受,事後同意張派員進入中研院學習及無償交付4.66克醣分子;翁至今始終否認犯案,強調是以創作者身分提供建議,與院長身分無關,而張也否認行賄,指股票是翁用自有資金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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