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年花千億購電 台電不再當冤大頭

2018/12/17 06:00

合約年限縮短、購電費率可浮動等,台電已可避免買到「貴」電。(資料照)

年限縮、費率浮動 免買貴電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IPP市場大餅有多大?根據台電官網揭露,IPP發電量佔全年十七.五%,台電近五年平均年花約一千億向IPP購電;過去曾因雙方合約欠缺彈性,台電只能當冤大頭,如今包括合約年限縮短、購電費率可浮動等,台電已可避免買到「貴」電。

因用電居高不下,台電最近五年向民營電廠購電量從三七五億度攀升到四○四億度;以最新IPP採購案、兩機組一年可發三十四億度電推算,台電買電費用將再增逾百億元,購電規模持續擴大。

去年初電業法修正後,能源局只訂「應備總供電容量」,台電則依電力負載預測、機組規劃等,自行評估是否採購IPP。

民間投資者雖可隨時申請電業籌設,但開放時間點仍是一大未知數。主要可從能源局公布的未來五年應備總供電容量、台電長期電源開發計畫中的機組排程,「推敲」電力供需;因蓋天然氣電廠至少需兩年半,若有採購需求,台電通常最晚會在前三年公布。

在合約期限部分,過去長達二十五年,現由台電主導採購後,改十年為一期。

至於IPP的購電費率結構,已在五年前修約時納入「浮動調整機制」,最大差異在屬於固定投資成本的利率,過去無法隨銀行浮動,早期利率約七%至十%,但大幅下降後,台電卻無調整空間,只能依約高價收購;修約後估合約存續期間台電共可減少二四九億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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