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彰銀案今宣判 台新金重掌優勢

2016/04/27 06:00

彰銀經營權案今日上午宣判,不論誰輸誰贏,雙方還可上訴,本案勢必進入「第二回合延長賽」,圖為彰化銀行總行。(記者盧冠誠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彰銀(2801)經營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7)日上午宣判。法人指出,一審宣判,若台新金(2887 )勝訴,財政部雖仍可上訴,但準閣揆林全是當年進行彰銀標售案的財長,換言之,新政府更了解本案的「來龍去脈」,將較有利於台新金。

林全是當年彰銀案財長

台新金認為財政部未能遵守契約,搶走彰銀經營權,在2014年12月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財政部恢復經營權,此為「先位求償」;若無法回復原狀,「備位求償」要求財政部必須賠償165億元損失。

這場「民告官」訴訟,是國內首度金融機構控告政府機構!尤其,地方法院二度延期宣判,時間點又挑在總統及立委大選後,引起多方揣測。

對此,國銀主管分析,無論一審官司結果如何,雙方還可上訴二審,本案勢必進入「第二回合延長賽」;不過,只剩下20多天就要政權交接,這個「燙手山芋」必然丟給下任政府解決,而「新局勢」將較有利台新金。

改朝換代有利台新金

首先,本案為前民進黨政府拍板定案,如果一審台新金勝訴、財政部20日內提出上訴,但幾天之後,政權馬上就交替了,也就是說,新任財長無須繼續買單,馬政府留下來的爭議衝突,可以選擇撤告,以解決雙方僵局與官司訴訟。

明年改選開始佈局

不過,若新財長選擇撤告不上訴,恐遭到藍軍立委圍剿,因此,最有可能的發展是要等二審司法宣判結果。

法人認為,明年6月彰銀就要進行董事改選,一旦改選之前、二審尚未宣判,此時,台新金必然不會等到司法宣判,將全力佈局董事改選,取回彰銀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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