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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宏雖不抗告 但要陳郁秀公開道歉

〔記者蕭宇涵/台北報導〕郭建宏遭華視提不適任案2月28日生效,他不滿華視董事會手法粗糙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台北地院民事庭於2月27日駁回,稍早郭建宏發聲明表示,他已經回到映畫,因此對於裁定選擇不抗告,但要求華視董事長陳郁秀就針對他的不實指控,公開道歉。

雖不抗告,但他說地院於裁定理由與董事會瑕疵無關,「且依法董事會決議方法有瑕疵即屬無效,對於地院誤為本人不利的認定,本人對此深感遺憾,不過法院也並未否認107年1月11日董事會容有瑕疵。」

另外,他也表示當初秉持著為台灣演藝事業盡份心力的初衷進入華視,對於華視所做的努力決不容他人惡意抹煞,喊話陳郁秀公開道歉。

郭建宏聲明全文:

1.首先,地院於裁定理由中,援引的最高法院100年台上57號裁定,根本與董事會瑕疵無關,且依法董事會決議方法有瑕疵即屬無效,對於地院誤為本人不利的認定,本人對此深感遺憾,不過法院也並未否認107年1月11日董事會容有瑕疵。鑒於本人已經回到映畫,故就此裁定選擇不予抗告。

2.本人已回到映畫,將在映畫繼續本於專業為台灣的影視業努力,對於先前本人遭到的違法、不公對待,本人將依法追究責任及捍衛權利。

3.本人秉持著為台灣演藝事業盡份心力的初衷進入華視,對於華視所做的努力決不容他人惡意抹煞,茲在此鄭重呼籲陳郁秀就其近期針對本人所散布之諸多不實指控,向本人公開道歉。郭建宏。(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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