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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開發地疑現考古遺址 文化部籲暫停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忠孝西路精華區的台北市舊議會舊址去年完成招商,北市財政局規劃市議會舊址旁B、D區的土地,也將採設定地上權50年方式,開放業者投資興建商業設施,預定5月公告招商。但土地捐贈者後代洪致宗指祖先捐地是為社會公益,且開發土地正下方也有清代台北府考棚遺址,盼政府立即中止招商。對此,文化部表示,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時,確實應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調查,並送審議會審議。

文化部表示,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疑似考古遺址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且應即進行調查,並送審議會審議,以採取相關措施,完成審議程序前,開發單位不得復工。

文化部指出,在3月29日接獲洪啟宗陳情國立台灣大學欲於台北城牆區域內清代遺址遺構及清朝明道書院遺址上興建大樓案,經台北市政府回覆指出,陳情人所提該基地上存在該局106年4月24日公告登錄之歷史建築「台大醫院舊館西址鍋爐室(含洗衣房及煙囪)」,依前揭公告內容其他事項:「煙囪及鍋爐室之間的地下煙道可能尚存,且考量本基地地下可能尚存清代建築遺構,故未來涉及地下開挖工程,開發單位應先進行試掘以確認是否留存相關遺構,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程序辦理。」

因此,後續進行試掘或開發行為時,若發現具文資價值的建造物,台大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35條規定辦理。且北市府應陳情人建議,已函請台大參考。

文化部表示,基於文化資產保存優先之立場,不論台北市舊議會舊址或台大將新建大樓之基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均將再函請地方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除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35條外,尚應依據同法第57條規定辦理。台北市財政局規劃市議會舊址旁B、D區五二一.八坪的土地,也將採設定地上權五十年方式,開放業者投資興建辦公室、旅館、休閒購物中心等商業設施。(擷取自財政局招商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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