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權 研議勞動程序特別法
2017/02/19 06:00
〔記者溫于德、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鑑於勞工在勞資爭議時易處於不利地位,研議制定「勞動程序特別法」,保障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事件的權益;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昨表示,修法內容主要包括勞資案件的裁判費、舉證責任的調整,因為這兩方面,勞方較易居於弱勢。
司法院民事廳長邱瑞祥說,勞資民事訴訟時,提告人須先繳納裁判費,但勞工恐負擔不起,若能修法通過,降低裁判費、甚至免除,便能使勞工順利上法庭討公道。其次為舉證責任,通常勞資雙方均有薪資單據,但勞方未必都留存,因民事提告時須主動提出,恐造成勞工無法主張有利證據爭取權益;若修法通過,「被告的資方也須負舉證責任、提出單據」,藉此減輕勞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