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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婦聯會藉霸王條款規避監督

婦聯會。(資料照)

婦聯會。(資料照)

2017/03/28 06:00

〔記者陳鈺馥、楊淳卉/台北報導〕婦聯會持續對勞軍捐流向採取相應不理態度,內政部已將解散婦聯會列入可能選項。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昨在立院內政委員會指出,婦聯會前身「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在一九九○年申請為政治團體,不必如財團法人須向法院登記財產,更憑藉「人團法」第四十九條「霸王條款」規避外部監督。

賴瑞隆指出,依「人團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政治團體應依民主原則組織及運作,選任職員、會議及經費,另在組織章程中訂定;但婦聯會章程規定,要入會,須兩位以上委員介紹才行,「新會員加入困難!」

「這種運作方式合理嗎?」賴瑞隆質疑,婦聯會財產多來自政府勞軍捐,成為政治團體後,財務不受監督,在二○○五年後,更是十二年來完全未召開會員大會,違反「人團法」每年應召開一次大會的規定。

未設理監事 12年未開會員大會

另根據「婦聯會組織章程」,設常務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賴也批評,一般人民團體都有設理事、監事,婦聯會完全沒有,卻不受任何外界監督。

內政部長葉俊榮指出,婦聯會的問題不是只有單純的勞軍捐,在運作機制的透明度也不高,應更公開透明;賴瑞隆建議,未來應修正「人團法」,讓政治團體比照財團法人,向法院登記資產,並建立監督機制,若真解散,也不能讓資產落入少數人手中,葉俊榮表示,相關規劃及做法正在研議。

至於婦聯會的領導幹部成員,黨產會委員表示,婦聯會近日寄來一九九○年、二○○○年、二○一六年等三個時期的主任委員及常務委員名單,還附上兩本婦聯會的出版物給黨產會參考。

據指出,婦聯會提供的三個時期資料,各有十多位常務委員,且多數為國民黨的「官夫人」。其中,一九九○年主任委員為蔣宋美齡,常務委員則有錢用和(蔣宋美齡私人秘書)、錢劍秋(前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徐陸寒波(前財政部長徐柏園妻子)、曾文惠(前總統李登輝妻子)等人。

常務委員 多為國民黨官夫人

現任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則於二○○○年擔任婦聯會副主委,當時的常務委員還有曾文惠、連方瑀(前國民黨主席連戰妻子)、朱俶賢(前副總統蕭萬長妻子)等人。

蔣宋美齡過世後,辜嚴倬雲於二○○三年接任婦聯會主委,據婦聯會提供二○一六年常務委員名單,包括朱俶賢、錢田玲玲(前外長錢復妻子)、林澄枝(前國民黨副主席)、史美暢(前外長丁懋時夫人)、陳幸(前副總統陳誠長女)等人。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黨產會委員會議今將確認對婦聯會聽證程序的確切時間,初步調查報告也大致完成,會再向外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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