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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佔領政院 魏揚等10人無罪

太陽花學運「三二三佔領行政院案」,台北地院昨宣判,魏揚等被告與義務辯護律師團在北院門口開記者會,魏揚表示,應比照三一八佔領立法院「全面無罪」。(記者簡榮豐攝)

太陽花學運「三二三佔領行政院案」,台北地院昨宣判,魏揚等被告與義務辯護律師團在北院門口開記者會,魏揚表示,應比照三一八佔領立法院「全面無罪」。(記者簡榮豐攝)

2017/04/11 06:00

魏譴責國家暴力:應全面無罪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謝君臨、黃欣柏、羅添斌/台北報導〕三年前「三一八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三二三佔領行政院」案,學運領袖魏揚等廿一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院昨宣判,被控煽惑犯罪的魏揚等八人、加重竊盜的二人無罪。但被控妨害公務、毀損公物部份,十一人獲判有罪,各判刑三至五月不等、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魏揚昨受訪肯定無罪判決,但對於被判刑的夥伴,認為應比照三一八佔領立法院「全面無罪」。他說,三二三事件應被視為臨時性大型集會遊行,人民有合法表達訴求的人權,警方強制驅離是侵害人權。他譴責國家暴力,認為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和打人的警察應被究責,才能落實轉型正義。

時任閣揆江宜樺等人應被究責

義務律師尤伯祥說,這次事件是人民被逼得用更強有力行動來告訴馬政府「不可以毀憲亂政」,本案與先前獲判無罪的三一八攻佔立法院案同樣基於公民不服從而發起,法官應用相同角度看待才是。尤伯祥與起訴檢方均指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行政院昨則對判決表示尊重。

判決指出,時任「黑島青」總召集人魏揚、成員陳廷豪、「沙漠野百合」發言人許立等八人,被控用臉書號召群眾,或在行政院、立法院持擴音器發言,號召指揮群眾佔領行政院。合議庭認定,八人言論是因為不滿服貿協議事件,發表情緒激動、不滿的言詞,或是為了要在抗議運動中帶領群眾靜坐,或為提振士氣而呼喊口號,主觀上難以認為具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判無罪。

另11人涉犯妨害公務、損毀公物被判刑

本案有九人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其中八人被認定有罪。合議庭指出,這些人有積極攻擊衝撞員警、出言恐嚇員警、推拉放倒員警的具體事證,還有人從後突襲員警用棉被「蓋布袋」再推倒,皆有蒐證影帶為證,依此判有罪。

另有三人被控破壞鐵拒馬、剪斷拒馬上的鐵絲、鎖頭、蓄意拉壞行政院大門,被認定犯行明確,判有罪。兩名學生被控竊取行政院內的濃煙逃生袋,法官查出兩人是擔心警方施放催淚瓦斯,沒有據為己有的犯意,判無罪。

台北地檢署分兩波起訴佔領行政院案共一三二人,去年五月行政院撤回告訴乃論的八十七人侵入建築物、毀損等罪,尚有廿一人被控非告訴乃論的煽惑犯罪、妨害公務等罪,昨一併將撤告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

太陽花學運共發生三件群眾運動刑事案件,除昨天判決的三二三案外,「三一八攻佔立法院」行動,北院上月底判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廿二人均無罪;「四一一包圍中正一警分局」案,去年底一審認定洪崇晏等四人侮辱公署,各判拘役卅至八十日,上訴二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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