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士 張向忠跳機 我擬暫留置不庇護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中國異議人士張向忠來台參加旅行團脫團,計畫向台灣政府尋求政治庇護,但由於台灣並無難民法,缺乏法源依據,張向忠以旅遊名義來台,依兩岸旅遊協議必須遣返,我方若不作為,恐違反兩岸協議,政府官員坦言,此案不好處理,擬暫時先留置張,但不會是庇護。
旅遊名義來台若獲居留
未來將會「沒完沒了」
官員解釋,若政府受理以旅遊合法入境旅客的政治訴求讓其居留,會違反兩岸旅遊協議,而此例一開,未來會「沒完沒了」,中國也可能會依循旅遊途徑,送大批來歷不明人士到台灣,以政治庇護為由申請居留,恐有國安疑慮,對台灣內部會造成不小負擔。
張向忠十二日來台參加環島旅行團,自稱受到我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救夫行動感召,十三日決定脫隊「跳機」,並計畫十八日赴陸委會,向台灣政府訴求政治庇護。
由於我國並無相關處理「難民」或所謂「政治難民」的法定機制,過去所有處置,均僅以專案處理;針對外國難民及中國難民的「難民法草案」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都還在立法院,政府官員表示,政府目前並沒有任何機制受理政治庇護。
據了解,由於我國無相關規範,過去因政治理由專案核准長期居留的中國籍人士,都是非法偷渡入境,而且可證實有受迫害及立即危險,但這些人士都必須在台留置、等待數年,經調查才能取得居留資格,過程並不如外界想像輕鬆。
官員坦言,張向忠案極為複雜,不好處理,因張向忠是透過合法的旅遊管道入境台灣,依據兩岸旅遊相關協議,類似張向忠的「跳機」遊客若被政府尋回或主動「投案」,只能將其遣返,過去也曾有中國籍旅客提出相關政治訴求,政府從未受理,都是將其勸回。
據悉,政府目前不會同意讓張向忠有所謂「政治庇護」或給予居留資格,擬暫緩處理,先留置張向忠一段時間,做基本調查,了解其背景、案由,才可能有後續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