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判2年定讞 檢啟動防逃機制
〔記者王定傳、陳慰慈、錢利忠、林嘉東、楊雅民、林彥彤/綜合報導〕味全油品案,前味全董事長魏應充一審判刑四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昨認定,味全把調和油中的棕櫚油比例拉高至九十八%,卻以包裝等誤導消費者,魏應充不僅知情還下指示,詐得六一一一萬餘元,改判兩年徒刑定讞,魏須入監服刑。
據悉,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一名監所人員指,魏服刑最快一年半可出獄,最慢一年七個月。檢方指出,魏曾因涉頂新飼料油案被收押,該案尚未定讞,本案則是味全混油案,兩案不同,刑期不能折抵。
魏稱被騙誤用油 問心無愧
魏應充發表聲明指出:「我自始至終都問心無愧,未來將持續行善、關懷台灣。」他強調味全、頂新都是被騙誤用大統的油,絕無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
本案十三名被告及味全公司,一審除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外,魏應充、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峯十二人有罪,味全處一五五○萬罰金;二審將常梅峯從三年十月改判一年半徒刑,味全員工林進興十月、林雅娟一年,兩人均緩刑,其餘九人及味全均無罪。
檢方及一審法院認為,味全油品是頂新代工,配合魏應充「低價採購」政策改向大統進油,加上魏多次在會議上要求頂新及味全人員配合,致味全把關機制全失,大統長基趁機將摻有銅葉綠素、葵花等油冒充橄欖等油出售。
魏因可「預見原料攙混可能發生,且發生此事不違背他的本意」被認定構成詐欺、虛偽標記及食管法。魏應充又聽常梅峯建議,以棕櫚油取代黃豆油,比例調高到九十八%,並在包裝寫「獨家理想比例、黃金比例」,並印上橄欖、葡萄照,誤導民眾。
二審認為,雖大統長基劣油有危害健康之虞,但頂新採購價格未低於市場行情,魏雖有指示降低原料採購成本,亦指示要提升品質,意思是透過長期合約來降低油價成本,加上味全雖修改檢驗作業標準書,但沒低於CNS標準,無故意放寬,改判無罪。
法官:魏下指示 詐欺判刑
合議庭認定,九八配方部分,魏不僅知情還下指示,棕櫚油含有較高飽和脂肪酸油脂,有心血管阻塞風險,但因有如實標示成分,僅構成詐欺及虛偽標記罪,改以詐欺判刑。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認為,味全是知名上市公司,無罪判決恐會讓大眾覺得大廠好像都不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