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我與斐濟關係良好 代表處可使用國號
2017/05/18 06:00
斐濟與我國關係良好,互設辦事處長達二十年,也是世界上少數我可使用中華民國國號的非邦交國國家。斐濟外交政策講究務實靈活,主張與所有國家維持良好關係,雖非我邦交國,但為我在南太六友邦之外的友好國家,曾多次在聯大會議時為我執言。
我國於一九七一年在斐濟設立「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是少數非邦交國使用我國正式國號的駐外單位;一九七五年中國與斐濟建交,我方即於一九七六年撤回代表團,改設「亞東貿易中心」;一九八七年並復名為「中華民國駐斐濟共和國商務代表團」。
斐濟政府一九九七年派任首位駐台代表來台,同年設立斐濟駐華貿易暨觀光代表處,當時斐濟總統馬拉親自來台主持開幕儀式。(記者呂伊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