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同婚30多年 祁家威:雀躍萬分
〔記者楊綿傑、黃捷/綜合報導〕司法院昨做出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違憲,並應在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聲請人同志先驅祁家威(見圖,記者羅沛德攝)表示,他現在就像一隻小鳥,心情雀躍萬分,但他仍會保持平常心,因為還要等兩年。
「首位公開出櫃男同志」的祁家威,一九七五年十七歲時出櫃,一九八六年首次申請與男伴侶公證結婚遭拒,還因此遭政府約談,被監禁半個月。自此之後的卅多年來,他透過行政、立法、司法部門極力爭取同性婚姻權益。
二○一三年祁家威再至戶政事務所欲登記與男性伴侶結婚,北市府雖以違反民法拒絕,但也認為同志婚姻應受保障,雙方先後於前年聲請釋憲,大法官昨認定民法違憲,祁家威苦等四十二年終於「修成正果」。
呼籲挺同原諒反同人士
五十九歲的祁家威說,過去相關團體,包括同性的、LGBT族群的團體,大家都努力了很多,所以有這樣好的結果,但對於反同人士,他則說:「對萌萌們,要抱持原諒、原諒、再原諒!溝通、溝通、再溝通!當然也要感謝上帝站在我們這邊。」
祁家威的喜悅有點低調,他自己形容「勝不驕、敗不餒」,跟另一半不會因為這樣而特別慶祝,「只有叫我早點回家」,他表示,他們仍然要保持平常心,否則這卅年的心情起伏怎麼能承受?
祁家威覺得,很多反對者認為同性戀若能合法結婚,就會造成國家和社會動盪,事實上看國外的經驗,並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一個國家不應該唱衰這件事情,為什麼不去想,因為同性婚姻的落實,將使得國家社會更民主、更自由、更進步,沒有必要杞人憂天。
雖然祁家威對釋憲結果整體感到滿意,且明確訂出兩年期限,不過仍希望整體時程能夠越快越好。他認為不用拖到兩年期限,如果採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的版本,應該可以在六月底就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