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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依親 須直系尊親屬申請

檢警拘提涉案的「假父母」。(記者廖淑玲翻攝)

檢警拘提涉案的「假父母」。(記者廖淑玲翻攝)

2017/05/27 06:0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移民署昨天指出,外籍未成年子女若想來台灣依親,依親對象必須在台有戶籍,並由持有中華民國身分的直系尊親屬提出申請,申請人的父母同時須繳交載有父母婚姻登記的三個月內有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經審核確認後,才有可能獲准來台依親。

移民署表示,所謂的直系尊親屬,亦即限定為未成年子女申請人的父母,若需要推溯至祖父母,還得再提供DNA鑑證;至於旁系親屬,如堂哥、姑姑、阿姨,二、三等親屬一概不予認可受理。

移民署表示,此次移民署在台中破獲的人口販運集團案件,均是在台的越南旁系親屬,為讓越南親友的小孩來台依親或打工,所以才以偽造直系尊親屬證件方式,藉以讓親友順利依親入籍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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