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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捕 NGO團體轟中國政權有如黑幫

▲民間司改會等NGO團體代表昨在法務部外召開記者會,痛批中國政府漠視人權,並要求民進黨政府對李明哲案必須有所作為。(記者林正堃攝)

▲民間司改會等NGO團體代表昨在法務部外召開記者會,痛批中國政府漠視人權,並要求民進黨政府對李明哲案必須有所作為。(記者林正堃攝)

2017/05/28 06:00

〔記者黃欣柏、涂鉅旻/台北報導〕中國宣布以涉「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李明哲,我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NGO團體昨在法務部外控訴中國政權有如黑幫,並籲法務部採取行動,派員赴中協商,同時說明是否還有其他台灣人類似李明哲遭中方逮捕的情況。

要求法務部派員赴中協商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確實還有與李明哲案類似的案例存在,但因為兩岸情勢複雜,不便一一對外公布,未來法務部會盡一切可能與中方協商。法務部前晚發新聞稿指出,已電傳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要求將李明哲現況通報我方,並要求保障李明哲人身安全與訴訟等權益,包括選任辯護人的權利。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共同聲明指出,法務部應派遣代表前往中國協商,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聘請律師的權利,若因中方干預無法入境,也至少要傳達出我國的態度與訴求。

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說,「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中國經常用來打壓異議份子的罪名,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李明哲是第一個被中國以此罪名逮捕的台灣人,卻無法享有基本人道探視與聘請律師等人權。

蕭逸民表示,法務部不應將李明哲案視為個案,因為類似情況可能發生在所有台灣人身上,「李明哲是第一個,但不會是最後一個」,法務部應公布目前是否有其他在中國接受調查、無法享有基本法律權利的台灣人。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目前已在家屬同意下對聯合國四個特別報告員提出緊急申訴,並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各會員國,應於下月六日到廿三日間的會期內,對中國近年的人權侵害個案提出質詢,要求中國政府具體回應,家屬日後也會繼續前往歐洲及日內瓦爭取更多國際聲援。

維吾爾副主席:中國無權抓台灣人

來台參加「亞太秩序國際研討會」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歐洲與亞洲區副主席Ümit Hamit,昨受訪時表示,中國和台灣為不同國家,因此中國沒有理由、沒有權利任意逮捕台灣人。

聽聞李明哲遭中國逮捕,Ümit Hamit痛批,中國政府是「過分、不要臉」的政府,還宣稱周遭海域、島嶼、台灣等地都是其所擁有,如中國要走向民主,不需說謊。中國也沒有理由、沒有權利逮捕台灣人,應該要放棄這個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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