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素菲無力繳1.8億罰金 假釋也難出獄
2017/06/18 06:00
掏空博達63億 應服刑16年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因掏空公司資產六十三億元,經法院裁定應服刑十六年八個月的博達科技前董事長葉素菲,二○○九年底入監服刑,本月上旬二度向台中女監報請假釋初審通過,但因葉素菲無力繳納一.八億元罰金,即使假釋核准也無法出獄,必須再易服勞役三年。
報請假釋 已初審通過
現年五十九歲的葉素菲,被控擔任博達科技董事長期間,在博達上市後為維持股價,透過虛增營業額、以境外交易套取公司資金,及發行不實海外公司債等三大手法,掏空公司資產六十三億元。
二○○四年六月,檢調大舉搜索博達科技及葉素菲住處,主動到案說明的葉素菲被檢方聲押獲准,最高法院二○○九年十一月依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葉十四年徒刑,併科罰金一.八億元確定。
另,葉素菲又因掏空尚達公司,兩案經法院裁定應服刑十六年八個月。
葉素菲二○○九年十二月到桃園女子監獄服刑,前年九月申請至台中女子外役監,在外役監打掃清潔隊負責環保清潔工作。台中女監指出,葉在女監表現良好,積極參與教化活動,相當配合主管安排的工作。
由於外役監可以縮減刑期,葉素菲服刑加上被羈押天數已超過五十四.三%,累進處遇已達第一級,依規定已可聲請假釋;但葉半年前第一次報請假釋初審未過,本月初第二次提報初審通過,目前已報由矯正署審核中。
沒繳罰金 須易服勞役
不過,葉素菲無力繳納一.八億元罰金,因此,即使葉假釋通過,也必須接續易服勞役三年,無法立即出獄;但台中女監指出,依規定葉可以繼續留在外役監,易服勞役期間只要繳清罰金,隨時可以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