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金控史第3人 何壽川未起訴遭解職

金管會近年來 解除金控高層職務案例

金管會近年來 解除金控高層職務案例

2017/06/20 06:00

永豐金總經理 停職半年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因涉及三寶超貸等弊案,金管會昨開鍘,解除其董事長職務,未來五年內都無法回金融圈擔任高層;他是繼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後,台灣金控史上第三位負責人未被起訴,就遭到解任職務的案例。

金管會昨也核處永豐金總經理游國治「停職」六個月,且在相關缺失改善前,暫停永豐金及子公司所有的申請轉投資案件;這項開罰命令,從今日起生效。

金管會調查 提11項缺失

根據金管會調查,永豐金的「公司缺失」共有五大項,包括對利害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之控管不當等;「人員缺失」有六項,包括何壽川對利益相關案件未適當明確分際,未建立有效監督機制,有礙健全經營之虞等。

三寶案可分為「三寶J&R超貸案」、「三寶可轉債案」及「三寶Star City案」;金管會在四月上旬,已先對三寶J&R超貸案部分,開罰永豐金一千萬元,昨主要針對另外兩案懲處與開罰。金管會銀行局長王儷娟表示,這是三寶案第二波裁罰,未來若還有新事證,一樣會做必要的處理。

為何未起訴就解除何壽川職務?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指出,法遵的核心就是徹底守法,但永豐金此次很多地方卻是在「規避法令」,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金管會身為金融監理機關,「絕對不會允許這樣的情形存在」。

何壽川並不是第一位尚未被起訴就遭解職的金控負責人,二○○五年因為博達掏空弊案,時任國票金董事長的林華德,也被勒令解職;還有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也是如此。

金管會昨也針對輝山乳業踩雷及幫中資客戶買台股兩案,開罰永豐金證券三個月內不得申請分支機構、轉投資國內外事業及辦理現金增資等業務,並停止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的職務一個月;另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因替中資客戶賣台股,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開罰六十萬元。

針對永豐金弊案連連,李瑞倉期盼永豐金在三寶超貸案後,能「打斷手骨顛倒勇」(台語),化危機為轉機,藉此邁向改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