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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同意書將大修

衛福部將大幅修正「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要求醫師須標註部定專科、揭露專業背景,加強資訊透明化,以降低醫病誤解的可能性。(資料照)

衛福部將大幅修正「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要求醫師須標註部定專科、揭露專業背景,加強資訊透明化,以降低醫病誤解的可能性。(資料照)

2017/06/26 06:00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面對醫療糾紛層出不窮,衛福部將大幅修正「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要求醫師須標註部定專科、揭露專業背景,醫病聲明則需醫師簽完、病人再簽,同意書簽署關係人更將註明伴侶「不分性別」,同性伴侶可,預計最快八月公告,公告後半年上路,一年影響兩百一十萬至兩百廿萬人次。

簽署關係人 不分性別

醫改會曾經分析近千件醫糾諮詢個案,發現約四分之一主因來自醫病溝通不足,認為風險溝通、告知同意機制是解決問題關鍵。為了降低醫糾,衛福部決定調整十三年未修的「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將加強資訊透明化,以降低醫病誤解的可能性。

醫師須註明部定專科

新制首先將要求註明醫師專科,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現行法規未限定醫師執業範圍,例如非整形外科出身的醫師都可從事醫美,也無須額外受訓,眼科醫師做割雙眼皮、除眼袋,耳鼻喉科醫師做隆鼻等均無妨,甚至復健科、泌尿科醫師做雷射、拉皮也行,因此未來手術同意書要求須揭露醫師的部定專科,再讓患者選擇接受與否。

其次,現行手術同意書的醫師聲明包含步驟、風險、術後症狀等,但有時醫師尚未填入已說明內容,醫療院所就讓病人先簽,患者雖無法分辨是否已獲知所有資訊,但為開刀也只能硬著頭皮先簽。石崇良指出,未來一定要醫師簽完,再給病人簽,不能提供空白內容讓患者寫。

再者,不少同志伴侶對於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感到不公平,石崇良解釋,目前醫療法規範可簽署同意書者包括患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及法定代理人、關係人(同居人、伴侶)等,未來同意書上,伴侶後面會加註「不分性別」,且對於不識字者,也放寬以蓋指印,搭配兩名見證人的方式簽署。

此外,考量簽署同意書後,醫院實務上未必能安排於一個月內手術,因此未來將修正為應於「三個月內」施行手術,逾期或病情發生變化者則必須重新簽。

健保署統計,每年接受門住診手術約兩百一十萬至兩百廿萬人次,影響範圍廣泛。

醫院違規 罰5到25萬

石崇良強調,相關內容已邀集醫療院所、醫師與病友團體討論形成共識,待確認後,預計最快八月公告,公告後會提供半年緩衝期,讓醫療院所重印相關文件、重設電子簽署系統等。若醫療院所未遵循相關內容,將可依「醫療法」處五萬至廿五萬元罰鍰。

部分病患認為修正立意良好,可更了解手術醫師專業及手術風險;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則認為尚有改進空間,除了執刀醫師的部定專科外,也應揭露專科字號,以利民眾查詢醫師是否合法執業、是否為醫學會會員,以免出事求償無門,醫病聲明應並列項目提供雙方勾選,例如當醫師勾選已說明「風險及成功率」時,病人也可勾選,此舉能確認雙方理解有無一致,不會出現醫師堅持有說,病人卻稱沒聽到的情形,是同時保護醫病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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