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遭 雄檢決議檢察長要辦案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檢察史上頭一遭!高雄地檢署昨天召開檢察官會議,以不記名投票方式決議檢察長周章欽九月七日起必須要分案偵辦重大刑案,因以前從未有檢察長親自辦案的前例,署內有一派檢察官認為,提案動機不純正,此決議根本是羞辱檢察長,加上質疑投票過程不合法定程序,發動連署要推翻此案,此案也形成雄檢的「茶壺內風暴」。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表示,尊重此項決議。
36:30通過 法務部表示尊重
依照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及法官法相關規定,只要全署五分之一檢察官連署,可重新召開臨時檢察官會議再討論此案。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昨受訪表示,平時即有指揮及參與討論署內重大矚目案件,不算辦案嗎?「只分一件案子,真能分擔其他檢察官的工作量嗎?」署內一些檢察官想要挑戰體制,這部分予以尊重。
至於署內有檢察官發動連署支持他,周章欽說,為了署內和諧,自己不支持、不反對,也不會去運作檢察官要連署,「辦案對我不是問題,若沒有連署成功,九月七日起我會開始辦案」。
前所未有 另一派要連署翻案
高雄地檢署昨天召開署內檢察官會議,有檢察官提案檢察長應分案偵辦案件,之後以不記名方式投票,以贊成三十六票、反對三十票,決議自九月七日起,檢察長周章欽除了綜理署內行政事務,「應分案偵辦無人犯在押之重大危害治安案件」,辦完一件後,再續分同類型案件一件,但免輪分一般偵查案件,並免輪值所有內外勤值班。
此決議昨天在檢察界傳開,檢察官論壇也有廣泛討論,正反意見均有。北部有基層檢察官受訪認為,雄檢要求檢察長下來辦案,而且僅是分一件而已,「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至於合不合體制,見仁見智。
不過北部一名檢察長聞訊後表示,基於檢察一體,檢察長其實已實際督導及指揮署內重大矚目案件的偵辦,此外,還要核閱書類、處理署內大小行政事務,工作量相當繁重,還不夠忙嗎?「你有看過警察局長自己去抓小偷的嗎?」「這件事真是惡搞」。
另有檢察長說,現在檢察官自主性高,很難管理,加上現在主任檢察官將改票選,不少檢察官開始拉幫結派,主任也管不住,遑論檢察長,去年北部某地檢署檢察官會議就決議主任檢察官必須一起抽籤輪值七天的春節年假,有主任檢察官認為受辱,此事一度鬧到法務部,法務部認為決議有效,檢察長不願風波擴大,介入協調後,七名主任檢察官決定乾脆自願各輪值一天,才平息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