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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類應破壞性檢查 海關卻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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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06:00

〔記者姚岳宏、林嘉東/綜合報導〕根據海關初步通報航警局的內容,當初這批失蹤的五百多公斤金屬機器,雖內含有機物,但強調「有機物不一定是毒品」,有可能是衣服、麵粉、茶葉等,只是在X光機內顯現出與一般金屬的顏色不同,才特別要查驗,加上緝毒犬未發現異狀,從X光機也看不出是毒品。

事後鴕鳥稱不一定是毒品

此說法遭警方打臉,熟知作業流程的官警說,海關只要認定是C3類(應審應驗)的貨品,一定會送往集中查驗區,關區內有完整的監視系統,人、車嚴格管制,關區內戒備森嚴,要在裡面動手腳,幾乎不可能!

這次明明懷疑貨品有問題,卻未依規定檢查,反而運至外面,後又離奇消失,中間諸多不合理處,絕非「疏失」兩字可以解釋。

課員決定放行也違反常情

調查局一名資深調查官表示,貨物進口有一定通關流程,姑且不論貨物裡面是否藏有毒品,此次進口人為個人,只能走C3報關,在貨物沒有查驗前,是不能離開港區,何況此批貨物已被X光機檢驗有夾藏毒品可能。

資深調查官指出,驗貨員只要懷疑進口貨物夾藏毒品,就會啟動緝毒流程,會同海關稽核組一同查驗,不可能由課員決定放行。

若走私貨物數量太多,或礙於關員人力有限,查緝困難,海關會通知調查局、航警或保三等單位協助監控貨物,不可能讓可疑機具離開關區。但關員卻以因貨物機具無法破壞檢查,讓貨主把機具領走,等於是沒查驗就放行,也未派員監控,令人匪夷所思。

有調查官指出,若機器無法破壞,關員大可等到明天,會同相關單位押運到貨主指定地點查驗,沒理由讓可疑貨物在外流浪一整晚,不能排除私梟勾結關員的可能。

另據了解,以往警政署保三總隊都會協助海關執行各項安檢,但近幾年來,海關一直以「權責劃分」及「為貨貿通暢,快速通關」為由,希望警方完全退出關區,海關多次在協調會強調「不靠警察就可自行把關」,這次卻出了大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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