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疑慮 攬才專法刪實習簽證
2017/10/17 06:00
保留尋職簽證 盼立院支持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等委員會將在週四聯席審查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案(簡稱攬才專法)」有新進展,避免外界有「假實習真工作」疑慮,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昨表示,爭議最大的「實習簽證」在尚未有完整配套前先拿掉,留下「尋職簽證」,希望尋求立法院支持,讓業者期待的攬才專法趕快通過,以利加速投資台灣。
國發會為吸引外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提出攬才專法,希望能從簽證、居留、保險、租稅等層面著手,解決外國人來台遭遇的工作與生活問題,提供更友善環境;但法案中實習簽證及尋職簽證在立法院遭遇不少質疑,尤其是第廿條實習簽證開放國外大學在校學生或畢業兩年內的外國學生,最長可申請兩年實習簽證,最受爭議。
陳美伶表示,據了解,當初提出實習簽證是考量新創業者的需求,但後來與新創業者溝通,發現業者更希望爭取的是有經驗的外國專業人士;既然爭議大,留著也未必有幫助,在相關配套尚未完整前,決定先拿掉實習簽證,留下尋職簽證。
陳美伶說,發給尋職簽證是不希望外國人拿觀光簽證進來找工作,若真是來尋職的外國人,先核發六個月尋職簽證,視情況得再延長半年、最長一年。
陳美伶強調,雖然仍有部分委員對尋職簽證有意見,將持續溝通,希望能讓攬才專法趕快通過,尤其政府正在力拚投資,解決企業五缺問題,其一就是缺人才,攬才專法若能通過,對「台灣整體經濟以及新創業者來說都是一大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