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勞工免打卡 各行業都適用
2017/11/15 06:00
〔記者李欣芳、李雅雯/台北報導〕目前不少行業的外勤勞工,依規定要進辦公室打卡,行政院長賴清德昨主持「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決議未來經常在外工作的勞工,只要經勞資雙方約定有出勤紀錄的合適記載,就可不必打卡。
勞動部表示,預定在本月三十日修正的「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會列明相關規定。
勞動部解釋,修正原因在於,本來的指導原則中僅列出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和汽車駕駛等四類工作者,此為舉例性質;在勞基法施行細則中就有說明,各行各業出外勤的人員都能適用勞雇雙方約定記載出勤時間的方式,勞工要配合回報出勤開始、結束時間,雇主則應善盡登載義務。但此舉例可能造成外界誤會,只有這四類型工作適用不需回公司打卡的狀況,因此會將文字修正得更精確,避免誤解。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勞動部今也將完成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未固定為三百人的事業單位,勞工健康服務的護理人員可特約辦理。
陳美伶指出,在鬆綁之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須僱用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不允許特約;勞工人數在六千人以上的第一類事業單位,須僱用專任勞工健康服務醫師。
鬆綁後,勞工人數五十人至二九九人的事業單位,得以「特約」方式配置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勞工人數浮動、未固定為三百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扣除短期性、臨時性工作、派遣人員),得以特約方式辦理;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全部得以特約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