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退新制 採最後36個月平均本俸2倍
服役40年享全薪月退俸
〔記者涂鉅旻、李欣芳/台北報導〕國防部昨公布軍人退撫新制草案,依據「長留久用」原則,採各軍階均以實際服役年資計算月退俸,除了新制實施前已退役者外,不設定最低保障金額,服役年資越長「俸率」越高,而「俸率」採計上限為四十年達一百%,中將以下服役滿四十年者,將可享有月本俸百分之百的月退俸。
月退樓地板與公教一致
軍人老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月退樓地板為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加上專業加給的合計數額,約為三二一六○元,年改會副召集人林萬億昨表示,軍人月退樓地板與公教人員三二一六○元的標準一致,但因明年軍公教都調薪三%,因此明年七月一日起軍公教年改新制實施後的月退樓地板將往上再加八、九百元。
國防部規劃,如新制上路後才服役滿廿年、符合請領月退俸資格者,計算基準將自現行「最後在職本俸二倍」,改為退伍前「最後卅六個月平均本俸二倍」;至於已退役者,或在新制上路前已符領月退俸資格者,則採現行「最後在職本俸二倍」計算。
為增加軍人「長留久用」誘因,國防部將月退俸計算參數提高,服役滿廿年者起支「俸率」將自現行四十%提高到五十%。官階為中將以下、服滿廿年者每續留一年,「年增率」則自每年二%增加為二.五%,上將則維持二%不動。「俸率」採計上限為四十年一百%。因此,中將以下服役滿四十年者,將可享有月本俸百分之百的月退俸。
以一九九七年後、新制公布前退伍,且服役滿廿年的少校十二級為例,如果月俸額為三萬九千四百廿五元,以現制計算,可領取三萬一千五百四十元;新制上路後,可領取三萬九千四百廿五元。
特殊任務年資併入累算
另立法院日前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未來尉、校級軍官服役年限將增加二年,鼓勵人才留在軍中長期服務;新制將刪除將官本階停年屆滿八年未佔上階職缺退伍的規定,而軍人配合國家(防)安全需要執行特殊(機敏)任務者,其年資可併入軍職年資累算。
國軍規劃,如依照新制,已退役者月退俸仍低於最低保障金額,可支領最低保障金額,新制上路後的現役人員則依照年資計算,不設定最低保障金額。而最低保障金額和公教一致,約三二一六○元(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加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但會因軍公教人員加薪略微調整。
對於軍公教月退地板都設定三二一六○元,低於此標準者都不砍其十八%優存利率,年改會副召集人林萬億說,因為不管過去做什麼都應該一致,若有差異對待就是不公平。
國防部提出草案後,往後一個月,將由國防部、退輔會與現、退役人員進行溝通聽取意見,並設置專責窗口、試算平台供外界諮詢。溝通期滿後,將擬具修法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會通過後,函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