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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設門檻》工商界:開會恐流於形式 勞團:會議過程須備查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7/12/09 06:00

〔記者林菁樺、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擬要求申請上市櫃及外勞的企業檢附一年四次的勞資會議紀錄,工總表示,贊成加強勞資溝通,但未來開會可能流於形式;商總則批評,新規定綁手綁腳,徒增企業困擾,還要增加額外人力配合,很擾民。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表示,勞資是夥伴關係,確實有必要加強溝通,贊同政府新設門檻;但對於勞資會議到底應該開幾次,則持保留態度。他說,勞資溝通方式很多元,不一定都要開會,也可以透過問卷來調查員工意見。

蔡練生認為,台灣多數的勞資關係都很和諧,沒有勞團所說的這麼緊繃,且勞資之間若沒議題討論,開會僅流於形式,溝通效果可能大打折扣。他說,每半年開一次會,企業勉強還能接受,希望法條不要訂得太僵化,否則又會走回一例一休老路,同一套標準要求各方配合。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批評,法規制訂過於死板,政府的動作是多餘的,本來企業要申請一名外勞就已經夠麻煩了,未來還增加條件,綁手綁腳的法條,只會讓投資環境更加惡化。賴正鎰也說,有些不良企業可能嫌麻煩,很可能交出造假的會議紀錄;而優良企業為配合政府法令,還要增加額外的人力處理,根本是擾民。

另外,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認為,這個做法只是讓企業在造假上多些成本,勞資會議紀錄都是書面資料,造假不是難事,主管機關應在勞資會議召開過程上多著力;例如,勞方代表推選過程落實真正的民主、全公司員工都充分獲知勞資會議召開訊息,「上市櫃公司吸納愈多社會資金,同時也該背負愈多的社會責任」。

經濟民主連合秘書長陳冠宇表示,要求增加勞資會議是正面的做法,但仍顯不足,勞資會議召開過程、方式更需要關注,勞資會議紀錄須送地方政府備查,建議備查內容不僅是書面,可加上錄影或錄音,讓這些紀錄能獲得還原現場式的回溯檢視。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右一)。(中央社)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右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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