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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15小時的眉角

前總統馬英九(記者張嘉明攝)

前總統馬英九(記者張嘉明攝)

2017/12/18 06:00

記者鄒景雯/特稿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眾多官司纏身,其中,三中交易案是最不合常理的,也正是馬先生唯一暴跳如雷的,甚至因此宣稱要聲請偵查移轉管轄。此一大動作,當然屬於被告的司法權利範疇,但是人民在看待這些掌過最高權力者的種種行為,也必然會思索其背後的佈局與動機所在。

有別於過往的接受訊問,馬先生這回相當罕見地在事後「適時」參與了所謂民間友人的餐會,不論是不是取暖、壯膽,但是當事人確實藉此場合做了針對案件的社會造勢,也從其支持者口中提出了「藍綠冤冤相報何時了」的議題設定,真是令人「會心」一笑。

在這場同溫層的聚會,馬英九的友人轉述馬先生說:「如果證據確鑿,我早被抓去槍斃了!」熟悉詭辯語句的人,一定拍案此等「白馬非馬」技巧。這話的前提,是如果證據確鑿,而不是如果我真的有做;換句話說,他到現在沒被抓去槍斃,豈不是因為並未證據確鑿,而不是因為馬英九沒有做這些事?

為什麼國民黨早年訓練出來的這類黨國菁英們,不喜歡直截了當、針對核心,在於這是長期養成的話術;就如同傳出馬英九被錄到在中視買賣時講了「回饋」字眼時,馬先生在回應外界的詢問時,不是強調「我沒講」,而是使用反問句:「我像是說這種話的人嗎?」一樣。

馬友人轉述的第二個關鍵語是,「有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曾說馬特別費案起訴證據力不足,看起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較有水準」,馬的言下之意,想必是台北地檢署沒水準?這與他日前正式控告北檢洩密,目的可謂一以貫之,都在為後續已經「心裡有數」的司法程序預作鋪陳,準備攻防點。

只是,從馬友人自陳:馬英九被檢調叫去訊問十五小時很辛苦,剛好洩了底。什麼情況可以一問十五小時?

稍微了解一下內情就可想像,檢察官是把國民黨經手人稍早提供的各種陳述細節,一個環節接一個環節地在取得馬英九的說明,可見其他被告對於馬最終決策者的角色,描繪得有多詳盡,而檢察官鉅細靡遺地給馬英九辯解的機會,當事人如果坦蕩,應該感謝檢察官對他的禮遇,怎麼事後還公開點名、破口大罵?莫非,連辯護律師都有了會被起訴的專業判斷?

台灣民主化之後,已有一位前總統被關,現在這位前總統在接受調查,這種民主的陣痛,要超越鄰近國家,盡快度過,必然就要去除感性,回歸理性,支持司法體系秉持證據法則,徹底釐清事實;這時候瞎扯藍綠報冤,是愈描愈黑,反而會害了馬英九與他心中最負評的陳水扁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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