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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項「惠台措施」》文化部籲北京:減少意識形態審查

中國國台辦昨公佈卅一項「惠台措施」,放寬台灣影視 、圖書等市場准入限制,文化部表示,中國政府應減少意識形態審查,讓文化內容產業回歸藝術創作自由。(取自網路)

中國國台辦昨公佈卅一項「惠台措施」,放寬台灣影視 、圖書等市場准入限制,文化部表示,中國政府應減少意識形態審查,讓文化內容產業回歸藝術創作自由。(取自網路)

2018/03/01 06:00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中國國台辦昨公佈卅一項「惠台措施」,放寬台灣影視 、圖書等市場准入限制,文化部回應表示,兩岸文化內容產業交流合作的核心問題,仍在「中國政府的審批制度」,中國政府應減少意識形態審查,讓文化內容產業回歸藝術創作自由。

文化部表示,例如去年三月施行的「電影產業促進法」,明定中國企業組織人民不得與「傷害民族感情」的境外組織和個人合作拍攝電影,其審批範圍已從產品本身,延伸到我國業者、藝人、藝文工作者日常的表意自由,造成欲與中國合作的台灣業者莫大壓力,近期我國業者因此種政治審查因素造成權益受損的案例亦時有所聞。

文化部認為,唯有尊重表意自由、創作自由,才能真正促進文化交流、相互了解與合作;而產業的交流合作也須摒除政治目的,並以對等互惠為原則,方能提供藝文工作者良好的創作環境。

文化部強調,將持續觀察國台辦發布的對台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措施,是否有助解決台灣作品進入中國市場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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