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筆跡鑑定小檔案
2018/03/05 06:00
筆跡鑑定是透過人為目視判斷或儀器,去分析兩份以上的筆跡是否為同一人所書寫,其判斷標準包括下筆力道、速度、筆順,及個人特有書寫習慣等。
送鑑定時,除了要鑑定的「爭議筆跡」外,鑑定單位還會要求檢附一定數量的「參考筆跡」,其搜集來源大多是銀行或戶政單位的申請文件等,以便鑑定人員進行比對,報告結果除了相同、不相同,還包括無法鑑定、極相似、極不相似等,這時法官往往就得依其他事證做判斷。(整理:記者黃欣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