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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話題》已婚陳鴻斌 摸、抱、強吻未婚女助理

前法官陳鴻斌(中)性騷擾女助理案從免職改判罰薪,引發社會爭議。(資料照,記者攝)

前法官陳鴻斌(中)性騷擾女助理案從免職改判罰薪,引發社會爭議。(資料照,記者攝)

2018/03/13 06:00

擋門口不讓離開 再審竟認騷擾行為「不嚴重」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鬧得滿城風雨,再審雖改認他騷擾行為「不嚴重」,但從相關評鑑、懲處資料可知,陳男不顧法官及已婚身分,頻對女助理有強吻、牽小手及愛的抱抱等脫序行為,甚至還擋在辦公室門口不讓對方離開,行徑可謂大膽至極。

辦公室擁抱女助理 竟認行為適當

根據原判決,陳至少有約女助理牽手散步、要求女助理不能接受其他已婚男人邀約、不讓女助理離開辦公室、在辦公室內擁抱、購物時幫女助理付帳、買兩萬餘元相機送女助理、邀請女助理上山照相、在續聘會議上替女助理掩蓋疏失等八項不當言行,但再審合議庭卻改認後五項不成立,並以陳曾表示要幫女助理介紹美國柏克萊大學畢業、曾在加州執業的律師當男友,認定他「懸崖勒馬」而予以輕判。

「他是老闆」 女助理不敢拒絕

據法官評鑑資料,陳鴻斌早從二○一二年十一月起,就多次在他專屬的辦公室內,利用談公事等理由,要求女助理和他握手,還要女方「給一個hug(擁抱)嘛」,女助理雖面露難色,但擔心拒絕會影響隔月續聘結果,考量「他是老闆」而不敢開口拒絕。

隔月,陳鴻斌主動告訴女助理:「若有我支持妳,妳的續聘案OK啦!」接著多次邀約及藉故碰觸女助理,還找女助理到政治大學旁的河堤散步,並問:「可以牽手嗎?」女助理為保飯碗,不敢明確拒絕,不料回到車上後,陳又將頭靠在她肩膀,叫她閉上眼睛並強吻其左嘴角,她才終於忍無可忍,將陳推開並怒罵:「只有我男朋友可以做這種事!」

後來女助理以受傷為由請公假一個月,銷假上班後,明確警告陳鴻斌不准再碰她或約她出去,但陳自認兩人之間仍有「灰燼」存在,仍數度撩撥女助理的頭髮及碰觸其肢體,甚至還威嚇「絕不會原諒妳接受其他已婚男子邀約」。

二○一四年六月,陳鴻斌某次和女助理說話時,女助理告知兩人所談並非公事,作勢離開,沒想到陳竟快步擋住辦公室門口,阻止對方離開,女助理心生恐懼下,決定在臉書揭露這段騷擾過程,陳的行為才被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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