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地移轉抵借貸 民航局竟放行
2018/03/31 06:00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遠東航空去年向合庫貸款廿二億元,加上自有資金九億元,共卅一億元借貸給關係企業樺福集團,民航局認定財務不夠獨立,兩度開罰合計五百廿萬元;民航局證實,遠航去年底提出改善計畫,透過不動產資產移轉,消除借貸關係。
民航特許事業 財務必須獨立
民航局去年監理發現,遠航卅一億元銀行貸款與資金流向樺福集團,而未用於遠航的營運上,民航局並認定有借貸關係,由於民航事業為特許事業,財務必須獨立,因此依民航法兩度開罰一百廿萬、四百萬元,並要求遠航於去年底前解決資金借貸與關係人問題。
民航局指出,遠航過去向銀行借貸,款項卻是由樺福集團使用,當中的借貸關係複雜,民航局要求遠航財務必須獨立,其中不得有太多操作,否則將再度開罰四百萬元;遠航去年底提出改善計畫,承諾解決借貸關係,其中一種方式確實為利用房產等不動產抵押。
民航局表示,遠航已透過資產移轉方式,將樺福集團擁有的部分不動產移轉至遠航名下,主要目的為消除遠航與樺福集團間的借貸關係;同時民航局每月滾動式檢討,持續監控遠航財務狀況,目前監理並未發現特別異狀,由於財務問題已改善,迄今並未再開罰。民航局已要求遠航提撥一億元信託基金,作為機票款,確保旅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