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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校教授赴中 限短期講學、嚴禁兼職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示,政府對於管中閔案主要是想釐清有無涉及赴陸兼職兼課。(資料照)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示,政府對於管中閔案主要是想釐清有無涉及赴陸兼職兼課。(資料照)

2018/04/13 06:00

兼職兼課皆屬違法 教部近年數度發文 籲大學依法嚴管

〔記者黃以敬、鍾麗華/綜合報導〕台大教授管中閔及內政部長葉俊榮接連被爆赴中國兼職講學案,引發外界對公立大學教授赴中兼職議論;據教育部資料顯示,早自九十八年、國民黨執政時期的鄭瑞城部長任內就發函大學,強調未同意教師可赴中國大陸地區學校兼職或兼課,「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政策,關於『研究、教學人員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請勿涉及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事宜。」

早在98年 國民黨執政時期已發函明令禁止

當時即明定,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經申請獲准可作短期講學,但未申請或涉及學分學位的兼職兼課則屬違法。教育部更於一百年、一○一年、一○五年陸續發文,呼籲大學依法嚴加管理。

赴中交流樣態 教部法條與函釋都有規範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重申,公立大學專任教授若未兼行政職務,較不存在公務人員赴陸問題;但依教育部函釋,公校學者赴陸僅限短期講學,不可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

管案 陸委會︰釐清有無赴中兼職兼課

他表示,政府對於管中閔案主要是想釐清有無涉及赴陸兼職兼課。教育部也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建議最後由教育部依權責認定處理,並強化對外說明,讓各大學與教師更有清楚規範可依循。

對於葉俊榮被指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師,邱垂正則說,初步了解,葉俊榮是於九十五年返回台大後擔任專任教授,近十年均未兼任台大行政職務。台大也查證,葉俊榮赴浙大短期講學有請假並申請獲准。

鼓勵赴中講學但需依法 學者樂見分際清楚

邱垂正表示,他自己與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大學任教期間, 也都曾赴中國學術交流訪問,但並未兼職兼課;對於公立大學教師赴中若有具體檢舉事證,主管機關都應設法釐清、依法處理。「政府支持及鼓勵正向看待兩岸學術交流立場,沒有改變。」

有台大教授指出,樂見政府積極釐清赴中講學的分際標準,赴中學術交流鼓勵但需依法,有國民黨立委要求徹查綠營學者官員赴中講學,顯示國民黨立委也認同管中閔在公職期間赴中兼職及掛名擔任碩博士生導師、招生簡章,應涉違法。

教育部官員也強調,各大學在校長遴選結果未確認或正式聘任前,都有代理校長可依法推動校務,台大代理校長也已與科技部、教育部前往美國招攬人才,沒有校務空擺問題。

遴選爭議 南藝大曾有1年代理校長

資料顯示,除了台大、陽明等校因校長遴選問題而有空窗需代理,國立台南藝術大學也曾因校長遴選問題,二○○六年八月起由代理校長代掌校務一年;南藝大在二○一五年八月到二○一六年七月,也是由代理校長主持校務運作。

台灣教授赴中國規範

台灣教授赴中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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