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清楚/教授兼職獨董 需簽產學合作再上任
〔記者曾韋禎、林良昇、林曉雲、簡惠茹、黃以敬/綜合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經台灣大哥大董事會通過成為獨董,卻在十月二日才獲台大同意。國民黨立委認為,只要經股東會決議就有效。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管中閔是專任教授,兼職須符合相關規定,應獲台大同意後才能執行職務。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變更議程,邀金管會說明管中閔教授選任台灣大獨董適法性及出席薪酬委員會有無利益迴避疑義。
顧立雄:管獨董年薪千萬
顧立雄答覆立委,專任教育人員要兼職獨董,要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台大相關規定、同意函文;他更指出,兼職獨董若尚未獲台大同意,就不該參與董事會決議;若在台大簽署產學協議前就執行職務,恐違反公司治理原則。他也表示,管中閔在台灣大獨董年薪一千萬出頭。
教育部長吳茂昆昨也至立院教文委員會列席審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但遭國民黨立委杯葛,審查法案過程中,幾乎只能枯坐,慘遭「禁言」。吳茂昆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教育部是針對台大遴選過程有質疑,怎麼會叫「拔管」?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則說明,台大在二○一七年十月二日開始受理校長遴選申請,但管中閔沒揭露擔任獨董資訊。教育部要求台大重新遴選的決議,並不算行政處分,無法對此提出行政救濟。
初步統計,台大有一百四十位教授在企業兼職,教育部表示,其中約有七成是先上任,後補正式函可及簽約,但據教育部和法務部認定,台大的方便條款已在一○五年一月廿一日廢除,之後台大教授若兼職,未簽妥產學合作契約就上任,即違法。
此外,有報導指出科技部長陳良基認同先偷跑再就職獨董。陳良基澄清表示報導錯誤,他任職台大電機系教授期間,兼任獨立董事適用舊法規,有依照規定拿到校方同意函,台大修訂辦法後,就要依照目前法令。台大電機系教授陳炳輝則強調,修訂後的兼職辦法規定得很清楚, 收到校方同意函才能就任,不能追溯,追溯就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