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基層警消加薪1370元
2018/05/30 06:00
〔記者彭琬馨、鄭鴻達/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修正案」,將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提高一級,意即警正四階(兩線一星)以下人員之最高年功俸俸額,從原先的五○○俸點提升至五二五俸點,並將警正三階(兩線二星)之俸額再加至五五○俸點。修正後基層員警每月約可加薪一三七○元,退休後的所得每月也會增加約一六○○元。
第一年粗估約有兩萬八千餘人受惠;隨後逐年增加,預估最終將有六萬六千名警消人員受惠。
除將警正四階以下人員的俸點調升外,為有利領導統御並提振警官士氣,亦將警正三階之年功俸調升至五五○俸點,與兩線一星以下員警的五二五俸點做出區隔,約有八一一九位警官可獲調薪。
內政部提供給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資料指出,警正三階最高年功俸由五二五提高至五五○,最近三年受益人數為八一一九人,增加一億六五一五萬元。警正四階以下人員最高年功俸由五○○提至五二五,最近三年受益人數為三萬八六○五人,增加七億一三八六萬元。現職人員平均每年增加八億七九○一萬元。退休金平均每年增加兩億九六六六萬元,合計每年增加十一億七五六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