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種未出勤狀況下 「雇主不宜扣薪」
2018/07/12 06:00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當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任一轄區宣布停班時,勞工可不出勤。北北基生活圈十一日僅新北市停班停課,台北市、基隆市照常上班上課,勞動部特別說明四種上班情境,提醒勞資注意。
情境一,公司位於台北市,員工來自台北市和新北市:由於新北市宣布停班,居住地在新北市的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也可以不給工資;居住地在台北市的勞工則照常出勤,雇主必須給付工資。
情境二,公司位於台北市,但跟著新北市決策全面停班:公司自行決定不開業,拒絕接受勞工提供勞務,居住地在新北市的勞工因新北市停班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工資;居住地在台北市的勞工是因為公司不開業而未能出勤,雇主仍需給付工資。
但勞動部強烈建議,遇此情況時,應採一體適用做法,不宜扣發居住地在新北市的勞工工資。
情境三,公司位於新北市,員工有來自台北市和新北市:由於新北市宣布停班,居住地在新北市或台北市的勞工都可以不出勤,雇主也可以不給工資。
情境四,公司位於台北市,勞工居住地在基隆市:居住地在基隆市的勞工前往台北市途中勢必經過新北市,由於新北市宣布停班,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指出,颱風來襲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任何一方,仍「建議」雇主對因颱風未出勤的勞工「不宜」扣發工資;對停班時仍出勤的勞工給予較好的獎勵措施,竹科就有多個廠商對颱風天停班仍出勤的勞工採取加給工資、提供計程車的車資補貼等獎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