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外包治標不治本 法警:補足員額、改革才是正道
〔記者黃捷、王定傳/台北報導〕各級法院今年開始把法警部分業務外包保全負責,對於可以減輕工作負擔,大多法警舉雙手贊成,但因保全只能分擔安全維護等非法警核心勤務,無權行使公權力,有法警認為,外包保全只是治標不治本,補足人力及全面改革才是正道。
「法院組織法」明訂法警職權包括值庭、執行、警衛、解送人犯,高等法院指出,保全只能負責站崗、巡邏等安全維護事項,無權行使公權力,若遇「警衛」以外的工作事項,仍須報請法警處理。
保全執行非核心勤務 地院肯定
去年試辦外包保全的單位為新北、桃園、台中地院,以新北地院為例,目前共有4名保全,其中3名須與法警共同執行法院大門、行政大樓服務台、板橋簡易庭的人車管制及安全通報,並協助引導民眾,另1名則擔當刑事法庭大樓保全,配合法警執行安檢勤務。
新北地院法警說,保全配合度高、執勤認真,加上司法院新的執勤方案在去年10月執行後,補休人數變多,人力、勤務安排更為吃緊,讓保全執行非核心勤務,確實可稍微舒緩人力調度問題。
法警工會理事長簡嘉達認為,法警非核心業務委託保全辦理,雖能減輕負擔,但法警大部分工作涉及「人民基本權的干預」,如施用戒具、戒護被告、提解人犯等,都無法由保全代行,且無法改善流動率高、人才流失的問題。
汰換萬年主管 升遷職等職銜脫鉤
簡嘉達也指出,法警不同於其他司法人員,「官等職等」是與「管理職銜」掛鉤,即便取得薦任資格,如未佔到法警長、副法警長職位,仍無法以薦任派用,薪水、退休金因此卡死,多數法警認為升遷無望,就會規劃遷調其他行政機關,以致人力始終補不滿、留不住。
簡嘉達說,在員額不足表象之下,還隱藏著管理缺失,如違反人性尊嚴的請假管制、派差警力配置不當、交辦非本職的工作、或調派法警支援外科室等,讓法警士氣低落,接年爆發「法警逃亡潮」,因此,推行法警勤務簡化,檢討及導正不合時宜、不合理的管理規定,一方面改革法警人事制度,取消「萬年主管」,汰除不適任的法警長、副法警長,一方面讓法警職等與職銜脫鉤,通暢升遷之路,才會讓更多人願意留在司法基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