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對台倡政治協商 兩岸條例無法管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倡議與台灣各政黨、各界做政治協商。不過,學者提醒,「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要求不能簽署協議,卻未規範政治對話,預料對岸在貫徹「習五條」下,「政治買辦」將絡繹不絕赴中附和習的倡議,政府應修法嚴管,防止中國統戰。
防中國統戰 學者籲修法嚴管
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表示,「兩岸條例」第五條之一,「只管不能『簽』,沒管『談』的部分」;習已設定在「兩岸同屬一中,共謀國家統一的九二共識」基礎上做政治協商,目標已設定,與台灣方面要談的是達到目標的「過程」,「北京是倒過來做,大玩台灣的法律漏洞」。
林廷輝強調,中國為落實「習五條」,今年必定密集安排與台灣民眾討論「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並以「行動綱領」或「行動計畫」等各種名義,規避簽署協議的法律責任,而政治買辦、統派團體也會藉參加論壇、研討會大賺人民幣。
知情人士解釋,二○○五年國民黨前主席連戰與時任中共領導人胡錦濤的「連胡會」,國民黨以「新聞公報」形式發表「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雖未簽署協議,但已涉及政治議題,違反兩岸條例第五條之一的精神,扁政府卻因「朝小野大」,採取簽署協議才違法的嚴格界定,種下日後的禍因。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陳世民指出,「連胡會」後接下來的「國共論壇」,雖未簽協議,不過,馬政府很多「讓利」項目,是國共論壇先宣布,再由海陸兩會接手執行。國共論壇後雖改名為「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政治意味仍十分濃厚。
知情人士提醒,今年五二○後,前總統馬英九與前副總統吳敦義將解除赴中管制,外界擔心他們被中國利用,配合和平統一協商。他強調,「簽署協議之前的醞釀、溝通,才是實質的過程,應納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