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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載容量過高 台電花大錢擴廠用不到

2012/04/16 06:00

〔記者王貝林、李欣芳、高嘉和/台北報導〕政府為紓解電源不足及開發困境,並配合電業自由化趨勢,八十三年起開放民間業者自設電廠發電,再賣回給台電。但因規劃、控管不當,導致台電購入太多電力,備載容量(備用容量率)近四年都超過二十%,比目標值十六%高出許多。備載容量每多一%,就多一百億元的發電設備閒置,等於台電花大錢忙著擴廠、建廠,每年卻白白讓數百億元的設備當佈景,徒增成本負擔,也平白增加台電的負債。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日痛批,馬政府執政四年來,台電備載容量最多曾高達二十八%,等於浪費高達一千多億元,其中一定有弊案,他懷疑背後有金錢操縱,呼籲特偵組或檢方應立即介入調查。

謝長廷說,他當行政院長時,把台電的備載容量從二十%降為十六%,等於每年省下四百多億元,也減少台電購電壓力與成本;環顧世界各國,以及台灣的現況,備載容量太高,只有造成浪費。

政府至今分四階段開放民營業者發電,台電與業者訂的合約,又有保證收購的約定,且合約一簽就是二十五年,無法於不需電力時終止合約。隨著供電穩定、成長,九十四年起,政府將備用容量率從二十%降為十六%,加上電量需求的預測失當,開放民間發電額度遠高於需求,在購電量難以減少下,台電只好多調度使用發電成本較低的機組,連帶引發其他設備閒置的問題。

合約一簽25年 不能終止

台大經濟系教授王塗發就以能源局資料指出,台灣在九十八、九十九年的電力備載容量高達二十八.一%和二十三.四%;台電資料也顯示,去年電力系統的平均產能利用率僅五十九.二八%,也就是去年一整年平均閒置可發電電力比率達四十.七二%。

監委黃煌雄為了解台電有無過度高估備用容量率,以致耗費公帑購電,特別進行縝密的調查,並於今年一月公布調查報告,指出上述備載容量過高,導致發電設備閒置,卻還要向民間電廠高價購電的不合理浪費缺失,並約詢台電員工及學者專家,做出改善建議。

調查報告指出,台電同時負責電力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計畫,也就是須同時預估電力需求及供電能力調查報告建議,政府除應再審慎評估未來負載成長情形及發電廠興建時程延誤等各種因素,以避免實際備用容量率過高,造成台電部分電力設施閒置;另應參考先進國家,多以優惠電價等誘因加強需求面的管理,而非一味蓋電廠、變電所、線路開發電源,如此即可再降低備用容量率、減少投資及降低營運成本。

對外界的質疑,經濟部澄清,備用容量率高於二十%主因是九十八年金融海嘯全球景氣衰退,國內用電需求大幅減少所致,隨景氣復甦用電需求已逐年增加,因未來三年無新電廠興建計畫,預估未來三年備用容量率可降到九.九%到十一.五%間,一○五至一一○年備用容量率維持在十四%到十六%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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