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章程 中影涉違法 被質疑舖路賣「黨產」
〔記者鄭琪芳、王寓中/台北報導〕國民黨出售中影股權後,在中影的公股代表台銀,與中影公司展開一連串「鬥法」,但因股權較少不敵對方,更被踢出中影董事會,台銀日前已委請律師向法院控告中影董事會違反公司法並損害台銀權益。
處分不動產 毋須股東會同意
原為國民黨黨產的中影公司,在國民黨賣出後,今年五月中影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修正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不僅處分鉅額不動產不須再提報股東會同意,更原則上採議價方式出售,並授權董事長(即國民黨立委、中常委蔡正元)處理,由於中影名下資產中,有不少是財政部列案追討的「不當黨產」,財政部官員認為,這是為處分不當黨產舖路。
本月十四日改選董監事,公股台銀代表被趕出中影董事會,財政部原本希望台銀在中影的董事,能盯緊中影,不得出售這些應屬公眾資產的原「黨產」,台銀被踢出後,未來對中影處分資產將無法發揮牽制作用。
國民黨原本持有中影股權八十二點五七%,公股台銀及農銀持股十六點四三%,國民黨今年將中影股權賣給中時集團,再轉賣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弟弟郭台強,蔡正元出任中影新董事長兼總經理後,陸續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多項爭議性案件,公股雖然極力反對,但無力阻止。
致命的失誤 台銀失董事席次
對於台銀興訟,蔡正元昨晚回應表示,中影修改章程規定處分不動產不須提股東會,是為徹底「去國民黨化」。中影主要股東只有十二人,董事竟有十五人,減少董事是合理作法;至於台銀喪失董事席次,他強調,大股東原有意替台銀保留一席董事,但因台銀不願協調,改選投票時又發生「技術上致命失誤」,台銀才錯失一席董事。
中影五月二十四日召開第四十二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修改「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四條,刪除「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時,交易金額達公司資本額二十%或一億元以上者,須提報股東會同意」的規定;台銀代表質疑,若此將與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牴觸,在董事會及股東常會上都極力反對,但都無效。
這次董事會還通過修正公司章程,決定自第四十三屆董事會起,董事減為五席,監事減為一席;六月二十四日的四十二屆第六次董事會進一步通過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第四十三屆董監;七月十四日股東臨時會選舉第四十三屆董事五人及監事一人,因為董事減為五席,台銀一席也沒拿到。
中影六月二十四日的董事會還通過「不動產處理時,得採包裹出售方式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辦理」及「不動產之出售,原則上採議價方式處理」等,台銀代表也提出質疑,但都不敵以蔡正元主導的中影新董事會。
中影為了收回台銀持股的三百萬股特別股,還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三百萬股,稀釋公股所佔比例,並於六月二十八日委律師發函台銀,擬收回台銀持有的特別股,台銀回函表示不同意,並委聘律師進行訴訟,以維護台銀權益。